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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2-16 13:30:14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有关问题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机关: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一、背景和必要性


当前,我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存在相当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引不进、留不住”问题,加之疫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周期长,各地对医疗卫生人才需求大争夺日趋激烈等因素,严重影响我省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与建设海南自贸港营造一流环境的要求差距巨大。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构建与海南自贸港相适应的医疗卫生体系,加速我省医疗卫生行业人才集聚,破解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不进、留不住”难题,在统筹当前需要和长远考虑的前提下,实施面向医疗卫生行业急需紧缺专业的考核招聘办法,进一步放宽考核招聘条件成为我们突破当前困境的必要举措。


二、起草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


三、政策要点


(一)明确考核招聘的对象范围。即按层级确定可以通过考核招聘的具体对象及其条件,充分体现向紧缺专业倾斜、向基层倾斜的政策导向。考核招聘的对象范围依据医疗事业单位层级和专科分别设定条件,具体分为如海口、三亚市及省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其他市县所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各市县乡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以及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四类条件。


(二)建立急需紧缺专业目录动态调整机制。规定实行考核招聘的紧缺专业目录每年由主管部门确定并及时发布。使招聘政策更加灵活机动地贴合用人单位实际。


(三)扩大政策覆盖范围。将实行人员总量管理的公立医院纳入实施范围,明确实行人员总量管理的公立医院可参照执行。


(四)明确最低服务年限。规定海口、三亚、省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以外的市县及以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人员,用人单位应在聘用合同中约定不少于5年(不含其招聘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的最低服务年限。确保政策切实有利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五)明确政策有效期限。政策有效期限从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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