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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2-16 13:29:05 海南柏君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21年12月1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21〕6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1年2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各地区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在抓落实上投入更大精力,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落实,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地。为有效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省发展改革委按照省政府要求,牵头商省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我省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路径和举措,通过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多次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建议,经过充分沟通、吸纳意见建议后,修改完善形成《实施意见》,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初步建立起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和消费体系。覆盖一二三产业的绿色全产业链初步形成,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的绿色贸易体系基本建立,绿色消费理念深入人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基本完成,清洁能源岛初具规模。绿色技术创新取得重大进展,政策标准体系更加完善。完成国家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清洁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到85%,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80%,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大于80%。到2035年,形成较为完善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生态环境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居于世界领先水平,成为在国际上展示我国积极参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靓丽名片。


三、主要任务


《实施意见》从生产、流通、消费、基础设施、绿色技术、政策标准体系六大方面入手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形成,对体系中的各个部分进行了任务安排,并明确了83项重点任务和牵头单位。


一是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包括加快推进工业绿色升级,高质量打造现代绿色农业,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高水平发展绿色环保产业,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构建绿色供应链等工作任务,全面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二是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包括科学打造绿色物流体系,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设绿色贸易体系等工作任务,推动运输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再生资源回收能力不断提升,绿色贸易体系不断完善。


三是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包括促进绿色产品消费,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等工作任务,促进绿色产品认证和消费,持续推进“光盘行动”、生活垃圾分类、全社会禁塑、绿色出行等绿色生活行动,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四是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包括推动“海南清洁能源岛”建设,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等工作任务,全面提升能源、交通、城镇环境、城乡建筑与环境等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


五是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包括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任务,加速绿色技术创新发展与科技成果转化。


六是完善政策标准体系。包括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推进绿色财税金融改革,完善绿色标准、绿色认证体系,完善绿色交易市场机制等工作任务,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提供全面的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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